青島海關招聘條件?

根據緝私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青島海關緝私局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青島海關緝私局主要負責青島關區反走私工作,下轄煙台(常駐工作地點含龍口地區)、威海、日照、濟寧、黃島、流亭機場、榮成、青島大港海關緝私分局,是一支專司打私工作的公安執法力量。自組建以

來,偵辦多起在全國範圍有影響力的走私犯罪案件,取得豐碩打私成果,為維護地區進出口貿易秩序、保衛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二、招聘人員數量及崗位

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9名,分為文職輔警、勤務輔警,將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至青島海關緝私局所轄地區工作。招聘崗位數量、薪酬待遇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二)戶籍不限。

(三)年滿18歲,3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文職輔警崗位要求統招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勤務輔警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計算機類、設計類專業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曆。具體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麵部無明顯缺陷,無明顯紋身,符合警察體檢標準。

(六)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先錄用:

(1)政治麵貌為中共黨員的;

(2)退役軍人、警察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及有緝私工作經曆人員;

(3)持有準駕A2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技術嫻熟者;

(4)烈士和因公犧牲緝私警察、輔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5、因違法違規曾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違反海關公務回避有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