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招聘條件?
根據緝私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青島海關緝私局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青島海關緝私局主要負責青島關區反走私工作,下轄煙台(常駐工作地點含龍口地區)、威海、日照、濟寧、黃島、流亭機場、榮成、青島大港海關緝私分局,是一支專司打私工作的公安執法力量。自組建以
來,偵辦多起在全國範圍有影響力的走私犯罪案件,取得豐碩打私成果,為維護地區進出口貿易秩序、保衛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二、招聘人員數量及崗位
招聘緝私警務輔助人員9名,分為文職輔警、勤務輔警,將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至青島海關緝私局所轄地區工作。招聘崗位數量、薪酬待遇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二)戶籍不限。
(三)年滿18歲,3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文職輔警崗位要求統招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勤務輔警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曆,計算機類、設計類專業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同等學曆。具體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麵部無明顯缺陷,無明顯紋身,符合警察體檢標準。
(六)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先錄用:
(1)政治麵貌為中共黨員的;
(2)退役軍人、警察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及有緝私工作經曆人員;
(3)持有準駕A2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技術嫻熟者;
(4)烈士和因公犧牲緝私警察、輔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5、因違法違規曾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6、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違反海關公務回避有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