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承接查驗流程?
第一步,驗收申報前準備
在建設工程完工後,消防係統設施施工、調試、檢測合格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自行驗收,自行驗收合格後由各單位負責驗收人員簽字,各驗收單位對驗收結論進行確認並加蓋單位的公章以備消防驗收申報使用;
第二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
建設單位在自行驗收合格後,就可以向當地的政務服務中心消防窗口申報工程竣工消防驗收,並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設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消防施工單位資質證書複印件;
4、申報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複印件;
5、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6、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自行驗收的報告)向消防窗口進行申報,材料齊全後,消防窗口進行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第三步,消防機構到現場進行驗收
消防窗口受理後,會在10個工作日內去工程現場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意見書,消防機構在現場驗收的主要內容為:
1、建築周邊的驗收,主要包括消防車道、登高車操作麵、防火間距、室外消防給水等內容;
2、建築專業的驗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級、疏散樓梯、疏散距離、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防火分隔、裝修材料使用等內容;
3、消防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室內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係統、應急照明係統、防排煙係統、氣體滅火係統、漏電火災監控係統、防火門監控係統等消防設施;
4、對驗收結果進行整理,並根據驗收判定規則進行綜合判定,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反饋給建設單位,並督促建設單位進行整改;
第四步,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建設單位在收到消防機構的驗收整改意見後,召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整改結束後,對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逐條闡明整改結果,並形成書麵報告,報送消防機構,申請對工程的複驗;
第五步,消防機構進行複驗
消防機構在收到建設單位的複驗申請後,會組織驗收人員對第一次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逐條核查,然後根據《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GA836-2016來綜合評定該建築驗收的結論,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建設工程驗收結論符合下麵兩個條件的,應綜合評定為消防驗收合格;否則綜合判定為消防驗收不合格: a)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的資料審查判定為合格; b)建設工程的所有單項驗收均評